小资本家属于大工艺家团体,而小工艺家团体则包括屠夫、面包师、织工等。至少在意大利,后者的地位处在劳动阶级之边缘(在德国,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大企业者)。最后,纯粹的劳动者则难以占据重要地位,通常只有在贵族与下层阶级结合起来对抗中层阶级时,他们才得以获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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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城市在行会的支配下,曾实行特殊政策,即所谓城市经济政策。其首要目的为维持传统的职业机会与生活机会,其次是尽量使周围农村屈服于城市的利益,通过独占权及强制使用市场来实现。它还试图阻止竞争并阻挡大企业的发展。无论如何,虽然有此种限制,仍发生了商业资本与工业行会劳动之对立,因此孕育了家庭工业及近代无产阶级之先驱的工人阶级。在民主政治支配下的古代,则完全没有此种现象。的确,在上古或许曾有过这类情形的遗迹,例如罗马西弗勒斯(Severus)王军制度中的工人、手工业者、军队铁匠等,可能均属此类残存。在民主政治充分发展的时代,却未曾找到关于此类事情的任何记录,直至罗马时代后期,才逐渐发现若干痕迹。因此可知控制城市的行会与行会政策在古代是没有的,亦没有直至中世纪末期才产生的资本与劳动之对立。在古代,虽无此劳资之对立,却有地主与无土地者之间的对立。“无产阶级”一词并非如蒙森(Mommsen)所言,指只能以生育方式服务国家之人;而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完全被剥夺继承权的后代,即有完全资格的公民之后人。古代的一切政策均在防止产生此种无产阶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故限制因债务而堕于隶属地位,并缓和债权,古代所谓的对立,大抵为城市债主与农民债户间的对立。在城市内居住着放贷的贵族,在乡村内则居住着有借款的穷人。就古代的债法而言,此种关系很容易使债务者丧失土地,变为无产者。由于上述原因,古代城市并无中世纪的生计政策,只有确保一般人所赖以生活兼能使其进行全副武装士兵的土地之军事政策。故格拉古兄弟的改革绝非近代所谓的阶级斗争的方案,它们的目的完全是军事性质的,是维持市民军队、废止佣兵的最后努力。在中世纪时,贵族的对立者一方面为企业者,另一方面为手工业者;而在古代,则常为农民。与对立关系不同的,为古代城市与中世纪城市之划分的不同。在中世纪城市中,贵族须加入行会;在古代城市中,须加入村落、部落、地主之辖区——地主与自耕农同受法律的管制。在中世纪时,他们须工人化;在古代则须农民化。古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还有一个特征,即民主政治内各阶层的交替。最初,武士阶级掌握权力,能够自行提供充分的武装,因而可用作前线战斗的人。之后因舰队政策的结果,古代的某个时期,尤其是在雅典,由于必须全体人民参加才能组成舰队,无产者阶层曾掌握了支配权。雅典的军国主义使水兵在国民会议中取得了优势。在罗马,至西姆布赖人与条顿人入侵时,第一次出现了相似的情况。但它并未使士兵获得公民权,仅发展成由元帅统领的职业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