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错力劝文帝以法绳诸侯,文帝是个因循的人,没有能彻底实行。前157年,文帝死,子景帝立。晁错做了御史大夫,即实行其所主张。前154年,吴王联合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造反,声势很盛。幸而吴王不懂得兵谋,“屯聚而西,无他奇道”,为周亚夫所败。于是景帝改定制度,诸侯王不得治民,令相代治其国。到武帝,又用主父偃之计,令诸侯得以其地分封自己的子弟,在平和的手腕中,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一语,彻底实行了。封建政体反动的余波,至此才算解决。从秦二世元年六国复立起,到吴、楚之乱平定,共56年。
第二十八章 汉武帝的内政外交
在第二十六章里所提出的对内对外两个问题,乃是统一以后自然存在着的问题,前文业经说明了。这个问题,自前206年秦灭汉兴,至前141年景帝之死,共66年,久被阁置着不提了。
这是因为高帝、吕后时,忙于应付异姓功臣,文帝、景帝时,又存在著一个同姓诸王的问题;高帝本是无赖子,文、景两帝亦只是个寻常人,凡事都只会蹈常习故之故。当这时候,天下新离兵革之患,再没有像战国以前年年打仗的事情了。郡县长官比起世袭的诸侯来,自然权力要小了许多,不敢虐民。诸侯王虽有荒淫昏暴的,比之战国以前,自然也差得远了。这时候的中央政府,又一事不办,和秦始皇的多所作为,要加重人民负担的,大不相同。在私有财产制度之下,人人都急于自谋,你只要不去扰累他,他自然会休养生息,日臻富厚。所以据《史记?平准书》说:在武帝的初年,海内是很为富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