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有相近之处的,就是贾巴尔。
差不多的身高,非常相似的身材(又高又瘦),篮板和护筐上意外地不算最顶尖——仍然非常出众——好似上帝所赐的身体结构,让他们面对任何的防守者,都能形成无解的错位优势。问题是,贾巴尔恨篮球,用他的话说,他在1985年之前从来没在篮球这项运动上感受到快乐。
他只是知道自己拥有打篮球的天赋,天生好胜,有责任心又极度敏感和脆弱,憎恨自己的工作又讨厌在工作上失利,生活中又会被各种大到肤色,小到别人的异样目光而苦大仇深的公主性格。问题是他在大学四年借着NCAA出台的“禁止阿尔辛多用扣篮折磨同学”规则。这规则成功地让贾巴尔在伍登的劝说下,将天勾从“偶尔一用”的招数,变成了他的招牌。
桑普森和贾巴尔不一样,他明显是喜欢篮球,并享受篮球的。他立志要给篮球运动带来变化,这种觉悟,和贾巴尔那种整天“人生而苦涩”的自毁倾向好得多。